新报讯(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韩 莉) 记者昨日从鄂尔多斯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2010年鄂尔多斯市共有18785人享受到养老保险补贴。
据介绍,为切实解决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养老保障问题,2010年,鄂尔多斯市共投入资金470万元,为45~59周岁农村牧区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18785人每人补贴250元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参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在市政府为所有农牧民补贴500元的基础上,政府再为确定为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个人缴费标准补贴50%(250元),政府补贴比例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享受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影响其享受其他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补助费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不计入申请困难家庭救助的收入。
养老保险补贴资金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鄂尔多斯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编制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及审批、发放。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到各旗区财政局,再由旗区财政局直接打到农牧民“一卡通”上,规范补助金运行,保证资金安全。
【出处: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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