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社保缴费比例过高,让企业和个人不堪重负,这不是新鲜事。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此前研究早已显示,目前我国5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已相当工资水平的40%、甚至50%,超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
而在社保负担过重背后,更让人感到“不堪”的是,我们的社保缴费比例虽然非常高,但缴费后能享受到的社保福利水平却不高。如连续7年上调后,企业职工平均退休金仍不过是每月1500元左右,既明显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更远远逊色于机关事业人员平均退休金。
社保缴费实质是一种纳税,税负过重而福利低微,这种严重不对称的“税负-福利”状况,应该尽快得到矫正。那么,如何减轻社保缴费负担在降低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的同时,又能不减损甚至逐步提高职工享受的社保福利待遇呢?除了工商联提案中提到的直接增加政府财政投入、通过法律授权固定国家财政投之于社保的补贴责任之外,笔者以为,现实可行的途径还有许多。
比如,通过调整国家养老支出结构,尽快改变不合理的养老双轨制,将“双轨”统一“并轨”,来充实增加对社保基金的投入。众所周知,依据我国目前的养老双轨制,尽管国家公务人员和事业人员不用缴纳社保,但却享受着高退休金待遇,而企业职工在平时要缴纳社保的情况下,退休后的养老金往往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1/3~1/2。如此权利与义务完全悖反的养老状况,无疑具有双重危害性:既加重了政府财政不合理的养老支出,又缩减了社保基金的一大资金(缴费)来源。因此,若能根本改变这种状况,将机关事业单位也纳入统一社保,那么,其积极价值势必也是双重的:既可节省财政用于机关事业养老的大量投入转而用于全民社保,又可以增加扩展社保基金的缴费来源(机关事业人员也须为自身养老向社保缴费)。
又如,在政府一般财政预算之外,国企经营预算 (也即 “国企分红”),事实上也是补充增加社保基金,促进缴费负担减轻的一个有效途径。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而分红比例却很低。这样一种名不副实的分红局面,显然亟待改变、也有巨大的改变潜力。一方面,必须大幅提高国企分红比例,将更多国企利润上缴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另一方面,又要以制度化的方式,确保国企分红都尽可能用于社保等公共领域投入,充分地回馈国企的真正主人全体国民,而不能再是以往那种“取之于国企,用之于国企”的体内循环。
再如,除了上述主要以“开源”为主的途径之外,“节流”的途径也不可忽视。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统筹层次和管理水平,来提升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效率。统计显示,目前我国超过2万亿元的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还不到2%,甚至跑不赢CPI,长期处于贬值状态。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提高监管水平,减少避免社保基金的不必要浪费和损害。据审计署此前的审计报告,我国社保基金的违规问题金额动辄几十亿、甚至上百亿。
此外,相关部门应该给中小企业减负。之前有报道称,根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某些部门的乱收费,使企业的经营成本不断增加。根据统计,政府部门向企业征收的税费和基金有劳动用工年检费、工商年鉴公告费、市政押金等多达375种。而这375种税费和基金中,还不包括各种协会的收费、赞助等等。
显然,如果能在直接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又能改革养老双轨制;社保基金在得到有效监管的同时,又能通过合理投资不断保值增值,并且能想方设法给企业减负,反过来势必有利于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负担。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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