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崇谷
7月1日,重要的民生大法——《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这是人民群众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史上也具有里程碑意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要做好四件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部法律,努力开创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大张旗鼓地组织《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把《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作为当前人社系统新闻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将《社会保险法》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转化成通俗易懂、简明好记的形式,引导群众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使《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覆盖到每个角落,深入到千家万户。要把《社会保险法》纳入“六五”普法和今年公务员普法的主要内容,深入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为《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学习培训。抓好学习培训,是推动《社会保险法》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有计划、分层次地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研讨班,使全省人社系统的同志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保险法》的精神实质和操作实务,实现全系统“人人受训”的目标。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经办服务人员,更要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学习研究,做到精确掌握、运用自如。此外,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和人力资源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抓紧研究完善《社会保险法》制定配套法规政策体系。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贯彻实施工作情况,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地方配套法规和规章的立法计划。同时,要对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工作制度的清理工作,注意新旧制度衔接,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统一的法制环境。
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努力开创全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关系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法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也因此迎来了一个大发展的新机遇。要以《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为契机,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依靠和运用《社会保险法》赋予的强制征缴手段,依法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全省确定的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确保“十二五”社会保险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同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抓紧研究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机制,在稳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努力做好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准备工作,确保试点顺利进行。要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监督组织。要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的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经办服务管理能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为各类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作者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编办党组书记)
【出处: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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