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在中国政府网接受采访时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已经实施的新农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起,共同构建了我们国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在其明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后,将在制度上初步实现几千年来中国人“老有所养”的愿望和梦想。(7月28日《北京青年报》)
社会保险司司长这个表述很客观很准确很诚实:“基本框架”“在制度上”“初步实现”只是在制度上实现,只是初步实现。为什么这么说呢?不论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还是新农保,其特点都是广覆盖、低水平,养老保障水平普遍不高。就新农保来说,如果按照最低费率4%缴够最低年限15年,以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计算,入保者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年可以领到1190元养老金,平均每月不到100元;再往高一点说,很多试点地区,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是每年100元—500元五档,如果连续15年每年购买500元档的养老保险,按照现在的补贴标准和利率水平,年满60周岁后每月也只能领取120元左右的养老金。不要说在CPI已经破六、物价居高不下的当下,即便按照正常的CPI涨幅,养老保险也只能起到救济作用。
所以说所谓“在制度上”“初步实现”的意思,就是全民覆盖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了,但是和真正的保障还有距离。就像一座房子,框架树起来了,墙还没有砌好,窗户还没有装,装修和家具更谈不上,临时避个风挡个雨还可以,但达到居住要求还远远不够。
这需要养老保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在加大投入的同时,需要更灵活和紧密的政策衔接。比如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一方面要保证农民工的权益,要应保尽保,一方面要保证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衔接。再比如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更需要尽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适应人口广泛流动的现实。
因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和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不论是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养老,都面临很大的压力和日益严峻的考验。社会发展到这个时期,各方面的速度就显得非常不均衡。在很多层面上,从具象到抽象,保障速度往往落后于发展速度。如何实现发展与保障的均衡,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转化为保障的养料,不仅关乎养老保障,更关乎发展本身的保障。
【出处: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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