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开始,社保费又涨了,其中受冲击最大的是需要全部自己掏钱的灵活就业人员。对他们来说,除了个人部分,还要补上单位部分,万一自己收入不稳定,负担就更重。和往年一年一涨不一样,今年半年社保费已涨了三次,一位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费用从年前的693.93元,涨到了888.76元,升了差不多200元,和去年相比,涨了28%。
为什么今年涨这么多?参保人员能否承受得了?社保部门可否有一些减负措施?记者进行了调查。一个好消息是,广东省有望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市民投诉
个体户缴社保
几乎占了收入全部
社保缴费跟着社平工资的调整年年上涨是常态,大部分参保人都理解,也都接受。然而让市民想不通的是,今年的社保费涨得特别厉害。对于需要自己掏钱买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深切地感受到了其中压力。
个体户黄先生给记者写来了一封信,称自己开的是夫妻店,两个人的缴费共1560.14元,差不多占了全部收入。
疑惑:搞不懂为何今年涨了三次
反映社保缴费负担过重的不只是黄先生一个人。有网友反映,自己的社保费用“从去年的500多元,一路涨了几次,次次都是50~60元不等,3月份刚涨,7月又要涨到780多元。这次涨了差不多80多元啊,真是贵啊。”网民吴yoyo表示,对于社保缴费每到7月份随着社平工资调整而调整,自己明白,但今年调了三次,就搞不懂了。
市民陈女士一直给亲人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3个月前刚刚给银行存了1600元,“原来计划管两个月的,现在一提,两个月都管不到了,又得去存钱。”
呼声:能否给社保缴费减负
生意难做,社保负担又年年加重,黄先生不由得感叹。他提出,养老保险如果还是按照全省平均工资缴费,他们个体户应该定在最低工资水平。因为如果广东工资倍增计划实现的话,到时候他们非退保不可。他还提出,医保缴费从2009年9月的123.3元,今年3月份已经涨到195.21元,负担也非常重。
他还提出,能否恢复2009年实施的社保减负措施,稳定在2009年的缴费水平,为他们松绑。作为个体户,已经向政府交税,可否和职工个人缴费相同,养老保险按照8%的缴费比例计算?
市民黄先生
写给记者的一封信
我是一个个体户,从1984年起做了27年士多生意,年纪大了,转行很难。现在生意难做,铺租提价,每月除了铺租、税收,只赚了两三千元。为了晚年有保障,2009年10月起,我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最初缴费(包括医保)每个月为417.63元,但近年连年缴费攀升,2010年7月起升为675.03元,2011年1月升至712.83元,到了2011年3月升为780.70元。我开的是夫妻店,两个人的缴费共1560.14元,差不多占了我的全部收入,日子如何过下去!汪洋书记提出幸福广东,对我来说幸福从何谈起?
记者调查
一次是优惠终止
两次是正常调整
往年社保缴费是一年一调,今年怎么使半年跳了三级?记者调查发现,今年还真是特殊:一次是因为减负优惠政策终止;还有一次是因为2009年度平均工资迟迟到今年才发布,去年的年度调整延迟到今年;还有一次是今年的正常调整。
具体而言,今年1月份的社保缴费的调整,是因为终止了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降低缴费比例的优惠政策。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3%恢复为4%;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由0.4%恢复为第一、二、三类行业分别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比例缴费。黄先生的社保缴费因此从675.03元,升至712.83元。
今年3月份社保缴费的调整,是因为统计部门公布了200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一数据原本应该在2010年7月之前公布,实际上是2010年的正常年度调整延迟到今年3月份。因此,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从2759元上升到3030元(广东省2009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养老保险增加了54.2元;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3780元调整为4101元(广州市2009年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医疗保险增加了12.8元。
7月份社保缴费的增加,是因为统计部门公布了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社保缴费基数进行正常调整。根据这一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3030元调整为3363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4101元调整为4541元,个人缴费当然也随之水涨船高。
部门回应
目前正研究降低
养老险缴费基数
记者了解到,就像《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制定的一样,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包括缴费基数和费率都是由国家制定的。所以像黄先生提议,要改变缴费基数和费率,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还好,广州现在的养老保险基数是按照省平均工资(3363元),而不是以前按照是市平均工资(4541元),否则的话,负担会更重。”广州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李程告诉记者。他表示,他们早已经关注到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负担较重的问题,人大、政协等部门也提出过意见,每年的信访,老百姓也会反映这个问题。但是,国家制定的政策,就广州市层面而言,不能简单说改就改,他们已经将问题向广东省进行反映。
李程透露,广东省正在修订养老保险条例,在修订意见上,他们提出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设定为地方平均工资的60%,从而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至于黄先生提出的恢复2009年的政策,这只是当年应对金融危机的临时性政策,所以不具有可行性。
【出处: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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