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要尽快加强社会保障的规范和框架的设计。现在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实际上都是一些比较空泛的制度安排
加强法制和监管固然有助于社保参与程度的提高,但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保的内在激励是更为根本的策略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强制缴纳“五险”的规定是相对超乎现实的,要执行就面临着相当一部分企业无力接受的局面
中国现在亟待制定科学的社会保障立法纲要,在大保障的背景下来界定福利、保险、救助这几个支柱如何建设,尽快改变对社会保险功能一味放大的局面
法制网记者 杜晓 法制网实习生 杨卉
我国社保体系建设又传来利好消息:《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近日在网上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草案规定,企业缴纳险种从养老、医疗、失业险3项扩至5项,新增工伤和生育险。
业内专家认为,强制缴纳“五险”固然是众望所归,但如何在实施中让老百姓更满意,相关的配套政策亟需完善,而对于整个大的社保体系改革和建设来说,则更是任重道远。
强制缴纳“五险”执行难
“五险”为何物?
近日,一家媒体进行的一项调查中显示,90%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在找工作时并不清楚“五险一金”包括哪些种类。而该媒体去年进行的一项保障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职场人士不清楚自己“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
通常来说,“五险”指的是5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3种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
此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拟强制用工单位将员工“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扩至“五险”(在“三险”基础上,增加基本意外险和基本生育险),并开放公民个体参保单元,结束公民个体游离于社保之外的历史。
社会普遍认为,如果草案得以通过实施,无疑将是中国社保史上一次空前的“扩军”,其目的是社保达到100%覆盖。
北京市一家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运进入律师行业的时间不长,他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个规定无疑是好的。但过去,尽管国家法律法规层面也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实践中仍存在种种问题。虽然他就是学法律的,但是面对现实也没办法。
“进律所工作的第一年,所里没提社会保险的事情。一年后,所里说可以上社保,最低标准是个人交200多元,交或不交根据个人意愿。我当时考虑到不久可能会跳槽,就同意暂时不交社保。后来,我跳槽到现在这家新开的律所,过了试用期后,今年2月才开始缴纳社保。”王运说,律所中的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一般都是刚毕业一年至两年的大学生。在北京市,这个人群的工资普遍在1500元至3000元之间。如果按照2000元的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律所承担500元左右,个人承担300元左右。在生活成本如此高的北京,他的不少从事律师助理的朋友都迫于生活压力,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而律所当然也考虑到人力成本或者说是体谅员工生活压力大,也就“顺坡下”地没有了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
据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封进分析,企业欠缴保费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社保费会增加用工成本。在2008年后的金融危机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发文允许某些地区适当调低社保缴费率,正是出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考虑。中国的缴费率比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要高,5项社会保险企业缴费率合计为29%(上海为37%),员工缴费率为12%,最低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最高缴费基数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其次,有些员工不愿参保。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两类员工身上,一类是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群体;一类是年纪较轻的群体。对他们而言,缴费率较高,缴费后的余钱满足不了消费的需要。另一方面,未来能否获得社保待遇的不确定性比较大。在企业和员工意愿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欠费就更加有内在的激励。
此外,地方政府对欠费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以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个别地方政府采取多种优惠政策减免企业税费,对社保缴费管理不严也就不难理解。研究发现,经济外向型程度越高的地区,地方社会保险收入占GDP比重越低。
【出处: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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