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符合条件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社部门提醒说,即日起,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办。
据了解,凡2011年6月30日前具有南京市户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江苏省户籍人员,在2003年江苏省户籍制度改革前已具有城镇户籍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应在当地户籍制度改革前已经具有城镇户籍的),可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补缴费条件的人员,需携带《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原城镇户籍证明、原始档案或原始资料。(记者 肖姗 通讯员 张长城)
【出处:南京日报】
“南京: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开始办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366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