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的滞后,使得公务员队伍“只进不出”,某些“年龄超标”的公务员眼看升迁无望,工作动力不足也依然待在公务员队伍中饱食终日。如果公务员都参加了养老保险就等于开通了其退出的“绿色通道”,这类公务员就不至于留恋公务员队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去另谋职业。
广东省近日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将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增强公务员管理的弹性。
聘任制固然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管理弹性,可是公务员一旦被“弹出”解聘,就得退出公务员队伍另谋生路,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公务员都未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在职期间工资一定比例“退休金”,被解聘的公务员退出公务员队伍就意味着要放弃原本可以到退休年龄就可享有的“退休金”,如果不给予被解聘公务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对其是很不公平的,如果给予其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多了影响社会公平,少了对被解聘者不公平,在操作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发生矛盾与纠纷。
笔者认为,要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最优的选择是在试行公务员聘用制的同时,启动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做到试行公务员聘任制与改革公务员养老制度同步推进。我国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虽然该法暂未将公务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范畴,但是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家人社部法规司副司长余明勤日前在广东主办的“2011第6届新人力高峰论坛”上表示,公务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势在必行,但何时能正式纳入社保体制尚无时间表。
广东省决定在“十二五”期间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无疑给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带来了契机,既然公务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势在必行的,那么广东何不以此为契机启动公务员养老改革呢?无须讳言,正是由于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的滞后,使得公务员队伍“只进不出”,某些“年龄超标”的公务员眼看升迁无望,工作动力不足也依然待在公务员队伍中饱食终日。如果公务员都参加了养老保险就等于开通了其退出的“绿色通道”,这类公务员就不至于留恋公务员队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去另谋职业,即使是被解聘也无后顾之忧,不会因享受“退休金”的利益纠葛而跟单位发生矛盾与纠纷。
由此可见,将公务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是有利于消除公务员队伍人浮于事、机构臃肿、活力不足等长期积弊的。再说,让被解聘的公务员通过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中途退出公务员队伍另谋职业,无论对于社会还是对于个人也都是不失公平合理的。因此,广东省在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同时,不妨在改革公务员养老制度上也来个“先行先试”,迈开实质性步伐,从而为全国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更多可资借鉴的经验。
【出处: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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