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一般指工商业和金融业的经营单位所拥有的资产能够偿还负债的能力。可持续发展一般指建立在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的发展。对于以经营风险为主的保险公司,为了应对未来不确定性和风险对资本的额外要求,偿付能力通常以资产超出负债的额外资本要求来衡量,可持续发展一般用持续经营假设下的偿付能力来衡量。对于基金积累制的养老金计划,要求计划积累的资产不低于积累的负债,以保证计划债务的偿付和持续发展。对于由政府主办的社会养老保险,一般采取现收现付的融资模式,没有或很少有资产积累,却因为做出的承诺不断的积累着隐性债务。政府作为养老保险的主办者和给付责任的最终担保者,通过不断地向下一代征缴保费(或征税)来兑现当期的支付。由于政府破产的风险较小,社会养老保险的偿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没有形成全球一致的评估原则和方法。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人口长寿风险的增强,世界各国的公共养老金体系普遍面临日益严重的支付压力,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提高缴费、推迟退休年龄、降低养老金调整指数等做法来缓解支付压力,提高缴费会使制度的成本增加,人们可能因无法承担过高的缴费而使制度破产。降低待遇到一定水平后,可能会无法满足人们的退休养老需求,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提高缴费或降低待遇也会导致不公平的代际转移,这种不公平的加剧必然威胁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使社会养老保险难以为继。在我国,《社会保险法》已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险种,已经启动年度基金预算制度,并尝试建立精算评估系统,但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的偿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更没有建立相应的定量标准。
在国际上,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政府精算机构定期对公共养老金体系的未来收支和资金盈余或缺口状况做出预测,美国通过长期精算平衡指标衡量制度在长期内的收支平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瑞典作为采取名义账户制养老保险的典型代表,引入了缴费资产的概念,并采用资产负债模型衡量制度的财务平衡状况,用资产负债比率衡量制度的偿付能力。
美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偿付能力在短期内(一般是指在未来10年内)用年度基金率来衡量,年度基金率是用百分比表示的年末累计结余与下年度支出的比例,如果年度基金率大于等于100%,表明在没有征缴收入的情况下,制度仍然能够满足至少一年的支付,如果在未来的10年内,每年的基金率都保持大于等于100%,认为制度在10年内是有偿付能力的。在长期内(未来75年内),可持续的偿付能力可以用长期内的年度基金率和长期综合精算平衡来衡量。如果长期内年度基金率为正值,并且稳定不变或者有增长的趋势,认为计划有可持续的偿付能力。长期精算平衡是长期内综合收入率和综合支出率的差。综合收入率是以百分比表示的时期初基金结余加时期内每年总收入的现值与时期内征税工资现值的比例。综合支出率是以百分比表示的时期内每年支出现值加时期末目标基金额现值与时期内征税工资现值的比例。时期末目标基金额通常规定为预计的下一年支出额,它可以看作是对未来不可预见的风险准备金。如果长期精算平衡大于0,表明在长期内,以占征税工资比例表示的未来收入大于未来支出,这时制度是可持续的;反之,如果长期精算平衡小于0,表明未来的收入不能满足未来支出,制度处于偿付能力不足状态。精算平衡值的正负和大小可以表示长期收支的盈余或缺口水平。例如,如果长期综合精算平衡为1%,表明长期内的精算盈余为1%,如果每年缩减1%的收入,或者提高1%的支出,制度仍然可以在长期内保持收支平衡。如果长期综合精算平衡为-1%,表明长期内的精算亏损为1%,制度需要每年提高1%的收入或者缩减1%的支出,才能实现长期内的收支平衡。
瑞典公共养老金的偿付能力评估建立在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资产负债表采用一般财务报告的原理构建,用于描述评估时点养老金的资产和负债水平,以及累计盈余或累计赤字等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包括缓冲基金和缴费资产两项,缓冲基金是为应对未来支付缺口预先准备的资金,是以金融和实物形式存在的资产。缴费资产是由未来应收的缴费形成的资产。负债方包括对领取者的负债和对缴费者的负债,累计赤字和累计盈余是两个平衡项,资产大于负债时,表现为累计盈余,资产小于负债时表现为累计赤字。其中,缴费资产是瑞典为创建养老金资产负债表而引入的一个新概念。与养老金负债对应,如果制度能够持续,当前和未来的养老金缴费收入类似一种应收款项,可以被看成是一种资产,用于对当前和未来待遇的支付,这种资产就是缴费资产。缴费资产不是由金融和实物投资支持的资产,是一种隐性资产。尽管缴费资产代表未来缴费的价值,但在计算上并不是依据预测的未来缴费额计算的现值,而是用当前缴费乘以缴费周转期计算的。
在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瑞典采用偿付能力比率衡量养老金系统的偿付能力。偿付能力比率定义为资产与负债的比率,偿付能力比率表示资产与负债的平衡关系,在瑞典的养老金年度报告中也称为平衡比率。偿付能力比率大于等于1时,认为养老金系统具备偿付能力,无需额外注入资金或者调整资产负债表就可以由系统积累的资产满足对负债的支付。当偿付能力比率小于1时,系统处于偿付能力不足状态,为了满足对负债的支付,系统不仅需要耗尽所有的缓冲基金,还必须补充额外的资金才能使系统的资产与负债保持平衡。
为了在系统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时能够及时调整系统的财务平衡状态,瑞典通过立法在养老金体系中引入了自动平衡机制。当出现偿付能力比率小于1时,自动平衡机制会自动以平衡指数替代收入指数。平衡指数是收入指数与偿付能力比率的乘积,当偿付能力比率小于1时,平衡指数小于收入指数,使名义账户的积累和养老金的增长低于收入的增长,负债的增长低于资产的增长,从而达到调整资产和负债平衡的目的。当负债与资产重新回到平衡或者资产大于负债后,调整机制会自动停止。自动平衡机制的优势在于这种调整机制是根据指标值自动触发的,无需通过法律程序和政治决策,从而可以降低政治风险。
我们认为,美国和瑞典两种模型各有特点,他们更适用于本国的养老金模式。从理论上看,偿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即要求评估时点的资产不低于负债,也要求评估时期内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对当期支出的要求。前者是对资产和负债存量的要求,后者是对资金流量的要求。可以说美国的模型更强调对资金流量的要求,瑞典的模型更强调对存量的要求。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社会统筹采取传统的待遇确定现收现付模式,个人账户采取名义账户模式,目前部分省市正在开展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因此,在养老保险偿付能力评估上,可以尝试将美国和瑞典模型结合起来,首先建立长期收支预测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精算平衡和资产负债模型,用于评估制度的偿付能力,并适时引进公平的自动平衡机制,实现资产和负债的平衡和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出处: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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