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合肥市在市区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
2009年,肥东县被纳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范围,在全市率先开始新农保试点工作,2010年扩大到肥西县、庐江县。2011年7月,长丰县、巢湖市也被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合肥市在已经实施新农保试点的四县一市同步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此两项试点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合肥市在四个城区和三个开发区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至此,提前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
目前,该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3个档次,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养老金待遇则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70元。(记者 许蓓蓓)
【出处: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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