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东网广州5月28日电 (刘烨 夏文玲 张映珍)记者28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自7月1日起,该市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养老保险,每月缴费额将由原来的672.60元人民币降至403.56元,参保负担大幅减轻。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通知明确,广州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今年7月1日起,可在该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现时缴费基数)的60%至300%范围内,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缴纳基数。
据介绍,此次调整后,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如选择按现时缴费基数60%缴纳,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将由原来的672.60元降低至403.56元,每月减少269.04元,这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负担。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不重新选择缴费基数,征收系统将于今年6月30日自动将其缴费基数设置为最低标准(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如需选择,须在今年6月2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完)
【出处:广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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