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5月3日讯 记者昨日从社保局获悉:我市从2012年1月1日起增加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五七工”、“家属工”等)参保人员。调待幅度因人而宜,今年人均调待188元,调待幅度是历年最高一次。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网上调整。既有普遍调整,又有特殊调整,标准不同,执行黑人社发[2012]25号和28号文件。
普遍调整的为2011年12月31日前正常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22元;2011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其他人员,每月增加90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1.5元,其他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其中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特殊调整有六种情况,一是高级职称人员再调整,即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月再增加600元,具有副高及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的每月再增加500元。二是符合劳人险1983年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发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发40元。三是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每月增发30元。四是高龄人员再调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已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以上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30元。五是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再调整,即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边远地区津贴地方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25元。六是未达到平均标准的军转干部再调整,即军队转业干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出处: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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