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务院已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将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本报6月28日A39版报道)
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终于有了明确预期,但传来的却是一好二坏的消息:好消息是,国家层面终于要研究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公务员享受特别待遇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坏消息是,专家称“这一政策预计最早也要在"十二五"末期才能出台。新政出台后,估计也会设置5年左右的过渡期。”公务员在体制内具有强大的博弈能力,在养老保险等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改革中,他们带来的阻力可见一斑。
目前中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由财政统一筹资、统一支付,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公务员不需缴纳养老保险却享受高额养老金,而企业职工缴费负担沉重,但养老金水平却远远低于公务员。尽管自2005年起,国家已多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企业职工退休金和公务员退休金之间的差距仍在不断拉大。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废除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养老双轨制,拉平企业职工退休金和公务员退休金之间的差距。
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要改革公务员的养老金制度,改变原来的不合理利益格局;另一方面,这项改革仍然由行政机关和掌握公权力的公务员来主导。如此改革一推再推可想而知,姗姗来迟的改革方案穿插公务员自身的小算盘在所难免,改革出现停滞甚至倒退也毫不惊奇。
要打破现有的公务员养老利益格局,就必须改变改革的主体,改变由行政机关主导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的局面,由中立的学者和社会人士来起草改革方案,并送交人大,然后召集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立法听证,最后由人大进行充分的讨论决定。只有中立的机构和人员主导,在全社会进行充分讨论,才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出台一个让各界人士相对满意的改革方案。
【出处: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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