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季言报道: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于5月正式全面实施,为保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顺利实行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工作的稳步推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事业单位参保的实际情况,市人社局适时调整养老保险结算办法。
根据通知规定,自2012年6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补贴列入缴费基数进行结算。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按平均数纳入缴费基数;2012年5月前实施的绩效工资一次性计入缴费基数予以补缴,退休人员补贴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从养老保险基数中给予补发;各参保单位必须及时向经办机构申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核准结果,确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办法及时调整到位;同时各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正当权益。
【出处:还没日报】
“海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办法有调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218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