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的襄城县、魏都区开始推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标志着我市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不仅为广大城乡居民带来了直接的实惠,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加上之前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落实,使广大城乡居民真正看到了党和政府实实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决心和信心,大大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自2009年12月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共批准了三批试点县(市),我市的长葛市、许昌县、禹州市、鄢陵县相继被纳入其中。2011年6月,国家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与新农保试点工作同步进行。2011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宋浩告诉记者:“截至2012年5月底,长葛市、许昌县、禹州市、鄢陵县参保人员已有192万人。参保群体中16—59周岁148.6万人,60周岁以上44万人;已为44万名60周岁以上符合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13853万元。目前,襄城县、魏都区信息数据录入、矫正工作基本完成,养老金将按规定尽快发放。”
长期以来,农民的养老保障主要靠土地、家庭解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养儿防老”、“存钱养老”,其基础是脆弱的,无保障的,彰显出后劲不足、矛盾多多的弊端。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个人缴费相结合,政府是大头,保障非常有力。凡符合条件60周岁农民就可以每月领取60元养老金,农民养老有了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对家庭和土地的依附大大减轻,有效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农村养老方式的历史性变革。
宋浩说:“根据相关规定,我市16—59周岁的城乡居民根据自己意愿、自主选择每年交纳100元至1000元任意档次的保险费,均可享受盛市财政每人每年30元补贴,到年满60周岁就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同时享受中央及地方财政每人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补贴。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老人不需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60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5元,县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元。 ”
另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所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障体系,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出处:许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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