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7月10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王皓亮 孙冠群)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我市201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公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参考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确定201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4.25%。
据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每年按照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由省人社厅参考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经省政府核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出处: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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