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封满楼)“企业退休人员中级职称会有养老待遇倾斜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处处长刘全波“在线问政”时表示,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由各省统一制定政策,根据省厅的要求各地市应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出台相关政策。我市按照省厅的要求自2005年至2012年已连续八年为企业退休职工调整养老待遇,在近几年的养老待遇调整时除了普遍调整部分外,又向参加工作时间早、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大的职工进行了适当倾斜。根据以上政策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在养老金调整时能否向有中级职称的退休职工进行适当倾斜,我市不能自主决定,目前也没有相关政策。
此外,退休年龄也是企业女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此,刘全波介绍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女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是:干部55周岁,工人50周岁,男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不分工人干部都是60周岁。另外在退休待遇计算时干部和工人的计算办法也是一样的。企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采取身份和岗位相结合的办法,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女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退休时还在工人岗位的(失业人员视同工人岗位),若本人申请,可按工人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办理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且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出处:青岛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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