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连云港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来说,他们的基本养老金将进行调整。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对2012年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从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今年1月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已出台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参加连云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以及养老保险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安排的实际情况,省人社厅、财政厅又下发通知,决定为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经市政府同意,连云港决定为今年上半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规定,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年初连云港《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有关办法,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同时,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达到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达到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
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军转干部,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继续按《通知》有关的规定计发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据介绍,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调整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陈 兵 王茂俊 王 军)
【出处: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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