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陆韬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这一改革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并轨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打通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向企业流动的障碍,并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提供了保证。
深圳真的打通了中国养老双轨制的任督二脉吗?那我们首先来看看深圳的所谓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内容,首先他们认为老人老情况,新人新问题,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是对的,因为事业单位历史悠久,牵涉人员众多,各地情况不一致,按照改革是为了共享改革成果的理念,让人民利益降低的改革无疑是失败的、不可取的行为,这个办法有利于删繁就简,减少矛盾,推进改革,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深圳津津乐道的所谓“新人新办法”,就是在事业单位参考企业年金制度设置职业年金,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单位为保障其退休待遇所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不过,这个制度还是圈子内的利益自保。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要解决好,一个是目前企业年金实行的怎么样,就笔者了解的情况,可能只是在少数大企业,具体点就是具有垄断性质的国有大企业能实现,广大的中小企业有几家实现了企业年金?就算是在深圳,这个制度落实的如何,恐怕这位局长一时语塞的,因此在这个方向上完成打破企事业退休双轨制,不是海市蜃楼,积沙成塔吗?因为它事实上就就比仅仅有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多了一道保险。
其次行进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是如何获得?也是事关双轨并轨成功的重要因素,虽然笔者无法得知实行企业年金的企业具体情况,但一定是根据企业的效益来决定,而企业的天生状况是效益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如何保证收入的稳定性不得而知,但不会是政府财政拨款,而深圳改革的不一样,他是财政拨款的固定成分,深圳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参加职业年金的月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缴费基数为8%~9%。这笔费用列入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由单位全额缴交,并按月划拨至参加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原来这道保险费用是一道免费的大餐。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保证新进人员和老人相比退休后收入不降低,其实它是指换了一种形式而已,就是将老人退休后的领取,变为新人目前的提前有条件支配而已,并没有改变其总量。
由此分析可以看出,深圳的事业单位退休改革,看起来和社会有了关联,这不过是一种形式的掩耳盗铃,其实质他还是着眼内部体系的利益分配,只不过在形式上将事业单位老人和新人分开运行而已,换来了改革的名分,企图消弭社会对退休双轨制的呼声,另外还增加了国家的行政成本,这是理想的改革路径吗?(肖勇)
【出处:时评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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