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但随着近年来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以房养老”模式正开始受到各界关注。“以房养老”也称“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出租出去,从而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这种方式在国外已经比较成熟。
英国老人“啃”房花样多
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老人将房屋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养老机构,由这些机构负责老人的养老开销。直到老人去世,房屋才由养老机构收走并处置。这种方式的一个最大好处,就是老人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衣食无忧地安度晚年。
英国的养老金体系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按比例缴纳的国家基本养老金,所有人退休后所获养老金数额一致;二是雇主为雇员提供的职业养老金,这部分目前不属于强制性缴纳;三是个人购买的养老储蓄或保险等,但英国35%的在职者没有建立私人养老金。这就意味着他们退休后得依靠国家养老金,而这部分钱在2010年是每人每周97.65英镑(约合1000元人民币),只相当于以最低工资水平工作两天的收入,这对于维持一个相对舒适的晚年生活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多数英国人通过以房养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英国的“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把房产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月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进养老院后用该住房归还贷款。据调查,大约有20%左右50岁以上的老年人打算采用这种方式。另一种方式就是出售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此外,还有老人将房产出售后搬到其他物价水平较低的国家去养老。
由于英国的房子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而且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这一领域运作了很多年,操作规范,因此老年人的权益还是有保障的。
日本公司用倒按揭卖房
日本从1981开始引进“以房养老”的概念,于2002年正式设立这一制度,主要包括由各地方政府参与的直接融资方式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的间接融资方式。目前,一些金融机构还将这种制度作为金融产品来推销,房地产公司最近也利用“倒按揭”的形式来推销商品房。
日本“以房养老”制度主要针对一些退休后想继续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的低收入老人。他们可以用自己的住房作为抵押来预支贷款。不过,这项制度对申请人的条件要求比较苛刻。以东京为例,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65岁以上,要居住在自己持有产权的住宅中,且不能有子女同住。申请人家庭的人均收入要在当地的低收入标准之下,已经申请低保等福利政策的家庭不能享受这项政策。此外,申请人持有产权的房屋必须是土地价值在15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20万元)以上的独门独户建筑,集体住宅是不可以申请的。
审核获得通过后,申请人每月可以领到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4万元)以下的生活费,但总额度不能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价值的70%,借贷期限到贷款额度到达总额度上限为止。生活费每3个月发放一次,贷款的利率比较低,每年3%左右。贷款的偿还期限是申请人去世后3个月内,由担保人负责一次性偿还。
荷兰人不用房子养老
荷兰是“以房养老”模式的起源国,但实际上,荷兰人对这种养老方式并不感兴趣,“倒按揭”在荷兰基本没有市场。
荷兰人之所以不喜欢“以房养老”,主要由两方面因素决定。首先是房产观念。荷兰人通常比较“爱财”,认为拥有房产是成功的最直观体现。受传统观念影响,他们觉得房子是一辈子为之经营的窝,必须自己拥有。另外,荷兰人还喜欢把房产传给子女。只有在特别紧急、实在没办法时才会考虑卖掉房子或者倒按揭。荷兰人的房子一般都是自己买下来的。没有租房的压力,退休后的生活更轻松。2009年,荷兰人住房自有率为57%。
其次,荷兰的养老金制度十分完善。一般人65岁退休,退休时可以拿到工作时收入的70%以上。有了很好的生活保障,他们一般不需要、也不会考虑用“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来过退休后的生活。
中国需要独特模式
“以房养老”的理念是2003年被引入中国的,几年前曾在多地进行过试点,但最后都因市场反应寥寥而终止。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仅靠政府解决养老问题已经力不从心。因此,在政府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提出‘以房养老’,可以作为解决养老难题的一种积极补充。现在,很多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住房,这意味着“以房养老”时机已日渐成熟。
不过,目前“以房养老”在我国推行还面临传统观念的禁锢、政策法规的局限、商品房转让租赁市场不成熟等因素的限制。因此,有专家认为,中国应该参照国外模式,结合中国国情,设计出一个独特的“以房养老”模式。
日本老人
我很老,可我还工作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平均寿命最长的国家。随着人口高龄化进程的加快,日本政府一直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早在上世纪50年代末便开始通过立法来解决养老问题。
此外,日本政府还鼓励老人“再就业”或“发挥余热”,“高龄雇佣保险法”特别加强了对大量雇佣高龄者的企业进行奖励的制度,对工资低于60岁退休时工资的高龄受雇者给予一定的补助。另外,日本政府还采取鼓励延长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等措施,引导老年人由“老有所养”转变为“老有所为”。
初到日本时,最让我感到诧异的就是那些穿着西服、提着公文包的日本老头了。我的朋友丸山先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丸山先生现就职于三菱电机公司。
为何要做一名高龄工作者呢?“因为我觉得自己还能工作啊!”丸山先生肯定地说,“脑子是不如现在的年轻社员了,但是经验会比他们多。”简单的一句回答,就点出了问题的实质日本老年人不但积极、热情,而且认识到了自己的优势。这一点真是值得当代年轻人好好学习学习。
很多人的自我否定意识指数总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到了退休的年龄,这个指数达到最高峰值,带着一种悲哀且不情愿的心境离开岗位。老年人总会发出诸如“自己没用了”之类的消极感叹。这些都是因为对自己的优势缺乏清醒的认识造成的。
而丸山先生,除了平时紧张的工作,还参与外国志愿者活动,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更多的人了解日本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都是他充分认识自己的优势并且发挥这些优势的表现。
澳大利亚老人
前卫的“涂鸦”艺术
澳大利亚的老年人能得到政府的高福利保障,这使得老年人老有所养,年轻人根本不需要承担赡养老年人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
我的室友的父母就是极会享受老年生活的人。两人退休后就搬到了布里斯班市附近的风景如画的阳光[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海岸[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从他们家的二楼大阳台望出去,就是碧海蓝天[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
老两口平时在家没事就搞搞园艺,围绕着院子里的人工水池,高高低低地种满了各种果树、灌木丛,还有一些蔬菜。生活在这样的“自然”中,老人哪还有什么压力和烦恼啊。
一次,我随室友去拜访二老,正好赶上老两口“涂鸦”兴起,把家里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二层楼重新粉刷了一遍,说是想换换颜色、换换感觉。
在澳大利亚,很多老年人都有涂鸦或绘画的爱好,大家还经常聚在一起交流学习和互相参观各自的精彩作品。
除了园艺,水上运动也是老人们的一大乐趣。如果能拥有一辆水上摩托,那晚年生活就更滋润了。但这种挑战性的运动只适合于刚刚退休、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大多数老人只是到海边散散步、晒晒太阳。
瑞士养老保险有三大支柱
瑞士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互为补充的三支柱模式上。
瑞士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支柱是由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其全称为“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这是一种强制性保险。瑞士相关保险法规定,在职人员从17岁生日后的第一个月1日起开始支付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金。支付方式是由雇主和雇员各支付50%。第二支柱是由企业提供的“职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各种形式的个人养老保险,这是对第一和第二支柱的补充,以满足个人的特殊需要。
美国:“家园共享”结伴养老
对于那些在意老迈亲人独居的迁居者来说,一项叫“家庭共享”的社区倡议可能帮助他们得到慰藉。芝加哥老龄化办公室在早些年就推出了“家园共享”计划:将60岁及以上,年龄段相仿,又有兴趣共享一个家的个人以合得来为前提进行甄选和配对。由四个社会服务机构合作此项目,计划在第一年里配对成功30对。发言人米切尔认为:尤其是针对人群当中的老年阶层,这不失为一个既能建立友谊又能减少家庭开支的好办法。
埃文斯顿居民丹·布什,74岁,半退休状态的投资经纪人,对“家园共享”计划深信不疑。三年来,他一直与另一个离婚的男人共同住在他那12个房间的房子里。他俩通过共同的朋友介绍认识。虽然布什很健康、积极,但他仍为生活里有个伴而感到高兴。还有,他一年节省了大约3,000元的公用经费。“当时,对方刚刚离婚,正找新地方住,而我有一座空间很大的房子,我俩一起共享这房子,并共同负担维护房子的开销,”布什说,“我的三个孩子也特别喜欢这个主意,家里多个伴,不仅让他们对我放心,我自己也觉得温馨许多。”
日本:“黄金”社区养老
1989年,日本政府制定《高龄者保健福利推进十年战略》,即著名的“黄金计划”。该计划要求各地方政府积极建设与完善与老人相关的各种设施。以此为契机,各种老年公寓、老人活动室、老人医院更多的开始出现。
1994年黄金计划被重新修订,更名为“新黄金计划”,完善了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扩大了家庭服务员队伍,新设为老年人提供休息及特别看护的短时服务设施、日间服务中心等,提供各种日间服务(包括饮食和体育锻炼)。
英国:异地养老
英国有不少老年人把自己的养老地点选择到西班牙、南非等国家。这些国家物价水平较低,英国老人把本国的住宅出售后可在西班牙或南非买到面积更大或质量更好的住宅,享受到比本国更好的生活和服务。
新加坡:以房养老
新加坡是实施住房养老模式比较成功的一个国家。退休者将自己的住房抵押金给金融机构,按月从该金融机构获得现金收入,退休者仍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
【出处: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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