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继权 通讯员彭燕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系,是今年的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启动蔡甸、江夏、汉南、黄陂、新洲5个新城区被征地农民增加养老金补助,符合标准的可从11月算起,每月获得额外200元养老金,首批补助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市新城区被征地农民有29.9万人,其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4.5万人,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25.4万人。在25.4万人中,60周岁以上超龄人员有5.9万人,未缴纳过养老保险费、也未购买其他保险的人员,每月只能领取100元的基础养老金。虽然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基本解决,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低,农民生活有困难,长远生计未得到妥善解决,虽实现了老有所养,但质量并不是很高。
5区村民每人每月增200
根据昨天出台的政策,增发补助养老金的范围及对象为: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农村居民(东西湖没有此类对象,其类似人员纳入了其他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经有征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农民享有承包经营权的集体土地,被征地时已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并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征地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人均占有集体土地在0.3亩以下(含0.3亩)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
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月除领取基础养老金外,增发补助养老金200元。加上已有的基础养老金100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每位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每月至少可领养老金待遇300元以上。
不过,原已按有关文件的规定,女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费待遇的被征地农民,由于她们年满60周岁以后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在未满60周岁之前可继续享受每人每年800元基本生活保障费,基本生活保障费仍由农经部门负责发放,到年满60周岁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时,停发每人每年800元基本生活保障费,再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同时,按新规定享受补助养老金。
春节前发放到位
新规从11月1日起执行并计算养老金补助,预计春节前将发放到位,约有5.9万已达到60周岁的人受益。
【出处: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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