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每月才领200多,叫我咋“退休”?》报道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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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3月20日
版次:A16《深圳新闻》
题目:《每月才领200多,叫我咋“退休”?》
本报讯(记者仇日红)本报3月20日刊登《每月才领200多,叫我咋“退休”?》,报道深圳一部分随迁人员退休金低的现象,报道出街后,引起市民广泛热议。应想办法使这部分老人老有所养是网友和市民较为一致的看法,但在实施路径上各方观点不尽一致,有社区干部和专家建议政府仿照最低工资标准,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保障老人基本生活。而有人大代表则建议,为照顾随迁人员的养老问题,应实施其他城市和深圳两地缴费的分块结算。
本报报道引热议
3月20日本报刊登《每月才领200多,叫我咋“退休”?》一稿后,引起了本地网络论坛的热议。
归纳起来,网友们讨论的焦点有两个,一是其他城市实缴部分,因深圳历年工资普遍比其他城市高,其他城市实缴部分转到深圳并进行换算之后,会致其他城市缴费年限的指数偏低,严重影响了退休生活。二是视同缴费部分,按照2013年版《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送审稿)》,随迁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与调入人员相比,打了个0.4的折扣。
关于第一个焦点争议较大,“本地派”认为,缴多少拿多少更公平合理,“按照深圳的社平工资重新计算理所当然,对于一直在深圳交社保的人来讲也比较公平。”但“随迁派”则认为,政府应施之以财政政策来解决。
而第二个焦点,则意见普遍一致,大家基本都认为视同缴费指数打折是对非调入人群的不公,“本地派”代表也表示:“我觉得不合理的一条,就是1992年以前的缴费指数的换算,正式调入和非正式调入相差比较大,虽然深圳的社平工资跟其他城市不同,但是之前基本上都不能选择缴费基数,也就是说我想交高一点那也不行,所以1992年以前的缴费指数应要统一。”
【拿什么来养老,他们怎么说?】
社区干部:
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
刘仙华在福田沙头街道社区工作站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已经从业二十多年,他身边就有不少邻居属于低退休金一族,他对本报表示,政府应该仿效最低工资标准,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
“我们知道,现在几乎每个城市都设定了最低的工资标准,而且,还规定每隔两年要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设立,就是为了保护社会弱势劳动群体的最基本的权益。我在想,深圳特区本身有立法权,能否先行先试设立最低的退休金制度?”
如何设立最低退休金制度,刘仙华建议,最低退休金应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才能最基本、有效地保护那些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处于最低端的弱势群体。为了达到目的,有必要大幅提高基础退休金比例,然后对其他相关的工资构成项目进行调整,最后,达到“调低控高”的目的。
专家:
赞成设最低养老金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对记者表示,她赞成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制度。“这是从养老金的性质来说的,养老金就是用来维持退休老人基本生活的,按照现在深圳的消费水平,如果一个月拿个几百元、一千元出头,就失去养老金的意义了。”
翟玉娟说,最低养老金标准应该高过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实现在最低工资标准仍然过低了,仅有1600元,按照国家普遍的赡养系数1.8左右计算,在深圳拿1600元解决自己的生活、社保,以及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是不可能的。现在工人只有靠加班,加班挣的工资都超过总额的40%了,应该不能超过20%”。
人大代表:
随迁人员应分块计算
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则认为,如果不顾随迁人员其他城市缴费偏低的事实,设立最低养老金制度,势必会令一直在本地缴费的这部分人不满。
杨剑昌说,随迁人员的视同缴费部分不应该打折。但在其他城市实缴的部分有的确实很低,如果统统折算称深圳的,必然会使其他城市年限指数过低,如果直接按0.6的指数算,原来的本地人又会不满。他提出两个办法解决。
“一是补缴,研究个办法,考虑物价变化,让(临)退休人员把其他城市年限不够的补缴进来。”“二是其他城市部分和深圳部分实行分块计算,其他城市该拿多少拿多少,相关的政府社保机构按当地标准进行核算,深圳的就按深圳的算,这样就会更加人性化,随迁人员和本地派都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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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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