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记者 董婉愉)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由原10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每月增加30元,5月10日前发放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银行卡或存折上。什么是“基础养老金”?就是指城乡没有参加过缴费的养老年龄段人员领取的保障金,其中江南八区的最低“基础养老金”,则调整为245元/月。
此次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由原10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每月增加30元。原江南八区城镇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由原220元/月调整为245元/月,每月增加25元;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调整为130元/月;农村缴费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调整为245元/月。原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继续按原标准领取。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截至2012年底,南京市已有112.91万市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险覆盖率99.35%。
新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5月10日前发放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银行卡或存折上。市人社局农保处相关人员介绍,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正在研究制定本区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
【出处: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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