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虎
十八届三中全会释放出的改革信号: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为的就是让更多的人得到社会保障。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企业面临着经营困难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使越来越多参保职工中断缴费,养老保险关系中“断保”人员日益增多,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质量,如何才能解决企业中的养老保险“断保”问题,是当前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8月底,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7万人,其中中断缴费10.18万人,断保率为11.23%。按断保年龄构成划分:35周岁及以下的有49386人,占48.50%;46周岁以上的24127人,占23.69%。从整个年龄构成来看,35周岁以下人员所占比例接近50%。按断保年限划分:中断时间1至2年(含2年)的有36465人,占35.81%;中断2至5年(含5年)的25906人,占25.44%;中断6至8年(含8年)的22195人,占21.80%;中断9至10年(含10年)的11203人,占11.00%;中断10年以上6056人,占5.95%。中断缴费2年以内的占三分之一多。
从对中断缴费人员年龄、中断缴费时间与缴费年限统计看,中断缴费人员呈现“三化”现象。一是断保年龄年轻化,35周岁以下的有49386人,占全部断保人数的48.50%;二是缴费年限短少化,35周岁以下、缴费年限5年以下的有46758人,占全部断保人数的45.92%;三是断保时间近期化,断保时间在5年以内的有62371人,占全部断保人数的61.25%。
究其断保原因,从企业层面来看:一是部分正常缴费企业由于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以及信贷担保的影响,经营发生困难,难以支付正常的社保缴费。这部分企业重点体现在机械加工、建筑装饰、纺织、生物科技等行业。欠费时间大多是2年以内的。二是部分原来计划经济时期效益很好的单位,在向市场经济转变时,由于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长期处于停业半停业、停产半停产状态而一直未破产的单位。这部分单位多属于物质、化工、轻纺、供销等行业,断保年限大多在6至10年内。三是参保职工因企业破产、下岗失业等原因,中断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这部分人群因年龄、工作技能等各种原因造成就业困难,有的在社会上打零工、有的自谋职业、有的自己做点小生意,甚至有的闲散在社会上无法就业,这部分人员大多断保10年以上。从企业职工层面看,因不了解灵活就业缴费规定的占20%;认为缴费标准太高,承担不起的占48%;认为自己年龄轻,暂不考虑养老问题的占15%;已缴费满15年片面地认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不再缴费”的占12%;已在外地参加养老保险关系未转移的占4%;其他原因的占1%。有些原因复合存在,如缴费标准高和已缴费满15年原因交错存在,但缴费标准高是主要原因。
应对措施
对正常缴费企业出现暂时断保处理。对于正常缴费企业因经营问题出现的欠费,市社保局积极到企业了解情况,对确因受经济环境等原因影响暂时没有能力缴费的企业,市社保局与企业签订缓缴协议,缓缴协议最长一年。对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单位,尽量加大催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减少欠费。
对长期欠费企业职工断保的处理。一是对于长期欠费企业职工断保的分类补缴,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实施办法》文件,文件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分为四类。对生产经营正常,在职职工工资正常发放,能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必须按照“办法”规定一票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对在职职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但12个月内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能够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视为有部分缴费能力企业,可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顺序依次选择险种缴费;对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且一个年度内连续4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能为在职职工发放最低标准工资的企业,视为暂无缴费能力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内可单独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办理退休手续;对已宣布破产的企业、连续一年以上停发在职职工工资的企业,视为无缴费能力的企业,可单独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办理退休手续。二是对断保职工补缴做了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的通知》予以明确。文中对断保人员补缴划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严格控制补缴首次参保之前的养老保险费,切实做好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工作;对补缴条件、提供资料、审批程序、补缴基数、补缴比例、补缴金额都详细做了规定,从而规范了断保补缴工作,促进了职工补缴的积极性。
对破产、下岗失业职工的断保处理。针对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因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困难等原因,无力缴纳断保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市政府实施了“4050”困难群体助保工程,对具有济宁城镇户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因企业破产停产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且已参加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5年不满15年,均可通过由政府贴息银行贷款进行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而为断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提供了资金保障。
有关建议
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社区平台等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专项宣传,特别对续缴断保应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社会保险的舆论氛围。二是严格劳动法规约束,遏制随意“断保”行为。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任意中断职工社会保险”,并将其列为劳动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深入扎实搞好稽核工作,规范企业参保行为。建立健全参保人员减少的初审、复查、审批制度,对人员增减变化频繁的单位,要及时进行实地稽核,杜绝企业瞒报、漏报用工人数,虚报工资基数的现象和行为。四是强化企业改制监管,维护职工社保权益。研究制定对改制、破产及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改制的全程监管和跟踪服务,切实做到职工续保费用提前预留,专款专用。(作者单位: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出处:济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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