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意识 形成工伤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满足工伤职工康复需求
青海建立“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中工网讯 (记者邢生祥)记者日前从青海省人社厅获悉,青海积极探索工伤预防机制,不断推进工伤康复工作,初步建立了以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在这种保险制度体系下,该省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率相对下降,工伤职工的康复意识不断增强,待遇水平逐年增长,工伤保险工作稳步发展。
自2004年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以来,青海先后5次对工伤人员的长期待遇进行了调整提高,有效保障了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正常的调整机制,完善了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机制。
为强化工伤预防工作,青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伤预防工作的通知》,制订《工伤预防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工伤预防的目标任务和管理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了以用人单位为责任主体、职工普遍参与的工伤预防的基本格局。
同时,充分利用费率调整机制,形成合理的费率体系,用经济手段强化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行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一些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手册和工伤预防知识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积极预防工伤事故的氛围。
另外,青海还制定《青海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定点康复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评估,签订服务协议,并统一将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布,较好地满足了工伤职工的诊治、医疗、服务的需要。对因工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的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职工纳入工伤康复范围。按照“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的原则,在康复对象的伤病情相对稳定的状态下,早期介入进行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
“青海建立“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7914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12
人
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