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提升效能,惠民利企的重要举措,荣成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减少环节,简化流程,积极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性化经办服务。
我市社会保险多年来采用“先申报,再缴费”的申报缴费办法。按照规定,全市1800余家参保企业每年年初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缴费业务,申报时间长达3个月,造成很多参保单位不能及时按月缴费,影响职工正常享受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实行新的工作流程后,申报、缴费由“单轨一体”变为“双轨分列”。按照新的流程规定,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当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对企业上年度缴费基数进行保底调整,生成临时缴费计划,企业按计划每月缴费。每年1—3月社会保险期内,参保单位仍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据实为职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审核通过后保存数据,暂不生成缴费计划。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由经办机构对暂时保存的企业缴费基数进行上下限调整,最终生成正式的缴费计划。同时,比对临时缴费计划进行差额结算,差额部分予以补收或退还。
工作流程的优化调整,较好地解决了申报期企业缴费问题,参保职工因企业延迟缴费产生的不能正常享受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问题也迎刃而解,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更好地契合了企业实际和职工需求,实现了经办服务与扩面参保工作的互促共进。(吴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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