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在同一单位两次发生工伤一次性待遇就高享受

 字体时间:2015-01-05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杨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期间两次发生工伤,分别被鉴定为9级、10级伤残。2014年9月份,杨某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认为,杨某应当按照其第二次工伤后被鉴定的10级伤残标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杨某则认为,应当按照其两次受伤的较高级别9级伤残为标准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杨某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工作人员答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10条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36、第37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此,杨某应按照9级伤残的标准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王少蕾)

“在同一单位两次发生工伤一次性待遇就高享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7886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