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开领“车补”要靠制度修补来跟进
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多个中央部委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2015年1月4日京华时报)
公车改革,提了不少年,各级各地也都开展了形式不同、效果不一的试点工作。而从去年开始的自上而下梯次进行的公车改革,为公车改革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也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厉车改”。中央机关公务员开领“车补”也为全国各地的公车改革提供了样板和遵循。但是,纵观以往一些地方的公车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公务员开领“车补”还需要在制度修补、配套衔接上跟进。
杜绝“土政策”。车改的目的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消除车轮上的腐败。车改方案明确,车改后用于车补的经费要少于从前的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用。这是原则,也是底线。但是部分地方表示,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和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仍要费用支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用控制的红线,工作难度较大。此外,本轮车改要将各省份的“土办法”统一,其中最重要的就在于补贴标准的统一。此前,一些地方试点工作早已铺开,但各地车改步子较大,有的标准超过了国家规定,如今要让补贴额度降下来,动员工作需要做到位,绝不能让一些地方的“土政策”来干扰中央精神、国家规定的执行,更不能以地方的“土政策”来代替国家政策,否则“车补”将变成一些官员和公务人员“口袋”外的另一份“唐僧肉”。
取缔“小金库”。严禁违规发放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是整肃党风政风的需要,也是反腐败的需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更严、禁令更多,但是一些地方、少数部门,仍然存在顶风违纪、变相“自肥”的现象。这其中一方面反映出一些地方官员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侥幸心理和投机行为,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少数部门还是存在各种巧立名目的所谓“小金库”、“账外账”。因此,在推行公车改革、统一发放“车补”的过程中,必须同步严查和清理地方单位留存的“小金库”,坚决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并加大曝光力度,使一些官员失去赖以“伸手”的“阴暗角落”和“灰色空间”。
提高“惩戒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障。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惩戒违规违纪行为。有了制度不执行,就是摆设;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不严惩,就无法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在公车改革试点过程当中有些地方的补贴标准明显高于国标,被异化为了变相“涨工资”,甚至有的地方演变为了集体贪腐行为,这是因为在个别地区试点时,就算是超了也不算违规,或者即便被认定为违规,在惩戒时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在提高“惩戒力”上动真碰硬。但现在有了一个国家标准,今后就要做好两个工作:第一就是明确国家规定的刚性,另外就是要有一些惩戒措施。对于与国家规定明显有抵触或明显高于国家规定的“车补”行为,必须从重从严惩戒,以此来倒避地方官员守规矩、敬法律、知廉耻。
推行公车改革,规范公务员领取“车补”的标准和行为,说到底,就是要规范公权力,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毫不动摇转变作风,高举反腐的利剑,扎牢制度的笼子,对于一切腐败分子和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个就要查处一个,切实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中央车补现身”,地方也就为时不远,而无论是到什么时间节点执行,都始终不能忘了“规范”二字,要规范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标准落实,绝不能也不允许有任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绝不允许有任何投机取巧、变相腐败的行为发生,从而以车改的稳步推进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波助澜。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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