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18万人,医疗保险参保990万人;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生育待遇由人均700元提高到2500元
■ 实现全年实施引智项目520项,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4000人次,选派2000名优秀人才赴国(境)外培训
■ 确保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3%,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20日电:从本市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通过实施四大利好政策,促进充分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群众收入,创新人才战略,为实现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添一把火。
就业:失业率低于3.8%
调整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建立促进就业新机制。将把大项目好项目作为拉动就业的增长点,对吸纳就业容量大、拉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对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给予重点扶持。落实就业实名制数据库实时监测制度,加强对各区县家庭户均就业人口和就业人口负担率的考核。
实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新举措。支持大学生和未就业的中职、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施社保、工资补贴政策和“三支一扶”等重点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围绕示范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三区”建设,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开辟稳定就业新路径。对受国际国内经济因素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时不裁员、不减薪的,给予稳岗和培训补贴。对部分招工难企业,积极组织跨省市劳务协作,开展企校对接、校校对接,深化人力资源配置。
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新突破。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促进创业的突破点,进一步扩展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反担保门槛,实行灵活多样的反担保形式;全面推行小额担保贷款属地化管理,加大奖补力度,打通制约创业的资金瓶颈。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等服务,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绩效评估制度。
社保:保障扩面待遇提高
在社会保障加强扩面征缴方面,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贯通,实现城市与农村、职工与居民、本市与外地等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对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和中断缴费人员、适龄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更加有效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社会保障由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由制度全覆盖向人人享有转变。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18万人,医疗保险参保990万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分别达到335万人、278万人和750万人。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居民医疗保险筹资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420元,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实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生育待遇由人均700元提高到2500元。完善工伤预防与康复制度,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增长,对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增加工伤保险缴费补贴。调整完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确保参保人员及时得到补偿。
在管理服务水平方面,对基金运行、医疗保险网上实时监控,推动住院信息即时上传和门诊信息共享,将工伤保险纳入监控范围;在全市推行糖尿病、血液透析等门诊特殊病的按病种定额付费。
人才:全年实施引智项目520项
继续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启动“延揽首都人才”行动,实施特聘专家制度,设立百家院士专家假日工作室,举办“百名博士后津门行”活动。实施“全球纳贤计划”,组织海外招聘团定向招聘,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和“外专千人计划”。启动人才特区建设,举办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海外人才网上招聘洽谈会等系列活动。
在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和水平方面,组织开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深入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在航天航空、生物医药等领域打造100个优秀人才团队;在支柱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1万名专业技术人才骨干。
加快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深入开展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全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万人次,其中技能培训20万人,高技能人才5万人。发挥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设公共实训中心。年内开发推广100个职业400个“职业培训包”。加快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建设。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今年将完善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试行海外人才津门绿卡制度,评选首届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深入开展人才服务月活动。实现全年实施引智项目520项,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4000人次,选派2000名优秀人才赴国(境)外培训,推广引智成果100项。
增收:居民可支配收入涨一成
实施更加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确保企业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3%,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增加群众收入20条政策措施,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指导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大力推进企业与职工的协商共决。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依托工会组织,指导建会企业与职工开展协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实行经营者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制度。依托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推动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外资企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加强工资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全年工资集体协商覆盖200万职工。
将群众增收指标纳入区县、行业目标考核责任制。完善低收入企业增资督导机制,重点对按最低工资标准踩线发薪、收入增长缓慢的企业开展专项督导。完善困难群体综合帮扶机制,协同民政部门和工青妇、残联等人民团体,对城乡低保户、长期失业者、残疾人等重点困难群体给予帮扶救助,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天津市2013年就业、社保、人才、增收目标确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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