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的顺利展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2014〕45号)的要求,建立了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定期召开,研究分析我市工伤预防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一是积极建立健全我市工伤预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宣传、培训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组织实施相关工伤预防项目,逐步降低生产安全和工伤事故发生率,提高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意识理念。二是建立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和工作业务对接机制,实现工伤认定数据与生产事故伤亡数据、职业病诊断鉴定数据的共享,使各成员单位及时、全面了解掌握本市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治理等工伤预防情况,通过对共享信息的综合分析,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发挥各部门职能,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三是做好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充分发挥浮动费率对用人单位的经济杠杆作用,通过浮动费率政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提高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意识,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
联席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深化了部门间业务对接的形式和内容,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了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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