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蕴涵多种公平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目前的现实是,公务员晋升只有一条通道,即职务晋升之后工资待遇才能相应提高,行政级别高低决定着公务员薪资待遇的高低。有数据显示,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这些公务员有机会晋升职务的只是极少数,如果不开辟其他晋升通道,很容易挫伤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这一举措“改”出了多种公平。
其一,是收入公平。
由于长期以来职务与薪资挂钩,对基层公务员来说不公平—自己活干得不少,收入却不高,开辟职级晋升通道之后,公务员不当官也能加薪。
其二,是晋升公平。
在过去晋升通道单一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公务员晋升机会比较少。而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后,就多了一条晋升通道。对基层公务员而言,晋升机会多了,就更容易做到公平。
其三,是社会公平。
当前,很多基层公务员与领导的收入差距过大,也与社会上同等学力年龄的人收入有一定差距,这次改革后将会缩小后者的差距,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而且,基层公务员多了一种晋升机会,有利于克服焦躁心理,提高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这也是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所希望看到的。
要让基层公务员尽快享受这一改革红利,一方面需要更多的地方加入试点地区,另一方面要抓紧制定统一的公务员分类改革制度。当然,在为公务员创造晋升通道的同时还应该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现在情况是,公务员一旦任职,只要没有不符合法定要件的情况,便可终身任职,直到退休。这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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