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煤矿悬挂的大幅人性化安全标语。张登泽 摄
矿工在报栏前阅读《工人日报》的报道。张登泽 摄
编者按
本报11月13日6版头条以《竟有矿工把受伤当“中奖”》为题,报道了发生在重庆能源集团某矿一位矿工“10年中受伤7次,伤休共18个月,工资加赔偿接近20万元”的消息,工友评说:“这比正常上班强”。究其原因,“是矿工收入偏低,工作环境恶劣,小伤小痛后待遇较好使然”。
文章刊发后,评论众多。针对受伤如“中奖”这则新闻,编辑部再次邀请作者,对该事件进行深入采访,企业管理者、普通员工、政府部门、法律及心理工作者都发表了各自观点,以回应社会关注。
关键词1:反响
工友如是说:
“动歪脑筋”会连累大家
不但要扣钱,很多荣誉都评不上
李玉朝曾是胡某的队长,对胡某的情况最清楚。“胡某2003年12月来矿上上班,分到我们队。他以前在小煤窑干过,工作还是可以,唯一的缺点就是经常受伤。后来,几个班组都怕他,没有哪个要他,队里只好强行安排。即便要了,也不敢安排他上工作面采煤,只能勉强让他打打杂。”“作为基层管理者,对这样的人真的很不放心,随时都担心他会出事。”李玉朝说。
“他喜欢别人表扬,只要说他工作做得好,他的热情就高。”他的第一个班长李传华说,“他经常受伤,一受伤大家就要被扣钱,所以班组的人不喜欢他。”
也曾当过胡某班长的马占强说:“我也受过伤,有时候确实是意外。现在的工伤待遇好,对伤者补偿比从前多了,毕竟身体遭受了伤害。但长期受伤,大家就有想法了。”
看了这篇报道的班组员工认为,受伤会连累大家,不但要扣钱,还要被矿上考核,很多荣誉也评不上。这次“中奖”的现象被曝了光,对那些“动歪脑筋”的人,肯定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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