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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按病种 收费改革试点

 字体时间:2014-10-30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从10月1日起,重庆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本次试点范围是二级医院,相关部门将依据国家临床诊疗路径规范,分批推出50个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病种,首批推出的病种包括老年性白内障、新生儿病理性黄疸、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15个病种。同时,相关部门也鼓励一级和三级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改革,收费标准按二级医院标准,分别降低5%和上浮10%。试点涵盖的首批15个病种,均有了政府指导价,如治疗老年性白内障,政府指导价为单眼每例4040元。除人工晶体费用另行计算外,目前重庆主城区老年性白内障治疗总费用在4000~6000元。又如计划性剖宫产政府指导价为每例3700元,而根据治疗方案的不同,重庆市目前每例实际费用在3500元~8000元。

重庆市有关学者表示,政府指导价包括了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即患者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治疗,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的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查、化验、检查、床位、治疗、手术、护理、药品、医疗耗材费用。凡被纳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例,医院不得在病种费用外另行收费。除了血液和血液制品、用血补偿金及明确规定的内容外,可按规定收取费用。政府指导价是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不得超过该标准。不在确诊病种临床路径内或与确诊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用将不能计入按病种收费标准,相关费用由参保患者自行承担。

据了解,早在2012年8月,重庆市就在部分区县开展了少数几个病种的收费改革,随着改革试点的逐步扩大,重庆市的广大参保患者将得到更多的实惠。

“重庆开展按病种 收费改革试点”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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