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013年12月31日电(记者陈劲松)民政部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倡大中城市市级民政部门举办的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开展改革试点,并要求公办养老机构明确职能定位,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托底作用。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公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在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集中养老任务以及开展养老服务示范、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少公办养老机构仍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明确、运行机制不健全、发展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要以老年人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评估为重点,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以增加入住养老机构公开透明性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和公示制度,确保公办养老机构职能落实到位。
针对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通知》指出,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开展服务项目和设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丰富信息化服务手段,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发挥面向社会示范培训、调控养老服务市场、化解民办养老机构因暂停或终止服务导致的老年人安置风险等作用。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启动”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710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111
人
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