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阿姨去世后,原本在世时才能享有的抚恤金还是按月打到了账户里。等社保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时,已经过去了两年,累计多付的抚恤金有一万三千多元。陈阿姨的儿子阿国(化名)被他们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这笔“乌龙抚恤金”。近日,经湖里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居中调解,社保管理中心撤诉,阿国也归还了这笔款项。
阿国说,他曾经主动到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想要申报办理陈阿姨的死亡事宜,但窗口的工作人员互相推诿,压根没有人理他。在白跑了两趟之后,他再也不想和社保中心打交道了。原本中心还应该付一笔丧葬费,他也没有再过问。
在法官的主持下,两方最终消除了误会,达成一致。社保管理中心一再向阿国道歉,并决定撤诉,阿国也退还了多发的抚恤金。(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湖法宣)
“厦门:人去世两年抚恤金还在发 经调解社保管理中心撤诉”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7100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