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常见问题解答(之一)

 字体时间:2014-09-19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近日,本报政策咨询台接到全省各地读者来电话咨询我省刚出台不久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希望解答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中有关常见问题。

就读者咨询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台特邀请相关律师,分期解答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中有关常见问题。敬请咨询读者注意。

问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主要涉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在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这些人员在长达几十年的劳动生涯中,可能在两种制度中都参保缴费,需要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对于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问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答: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除了执行国家规定,还可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作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做了更具科学性和人性化的制度设计,也让参保的老百姓多了一个选择。

问三:参保时间如何确定?

答:我省衔接办法允许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参保时间是社保法实施前还是实施后,事关参保人权益。因此,《实施意见》规定,一次性补缴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参保年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后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其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初始时间确定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初始参保时间。此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此前参保时间确定。对于2011年、2012年开展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的县(区、市)参保人员在当地开展试点当年参保的,从制度公平性和维护参保人权益考虑,补费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其参保时间记载为2011年1月1日。

“四川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常见问题解答(之一)”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6723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