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新闻网网友“悔的要撞墙”在深圳论坛发帖称,她连续缴纳社保30年,退休却只能拿到264元的养老金。对此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回应,该网友的养老待遇,可能与她在深圳仅有1年的实际缴费年限有关,待2013年初新的养老保险条例出台,该网友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将合并纳入养老待遇,之前少领的养老金部分亦可补发差额。
1992年开始缴纳社保、2003年随迁来到深圳,2010年4月社保关系转入深圳,2012年在深圳退休以后只能领到每月264元的退休金。在贴文中,网友“悔的要撞墙”讲述了自己的悲催经历。该网友表示,如果她在内地退休,每月可拿到约1800元退休金。
为何缴纳社保30年,却每月只能拿到264元的养老金?记者与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取得联系。据黄险峰介绍,该网友在深圳的实际缴费年限仅有1年,根据现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随迁人员调入深圳,内地缴纳社保年限不纳入养老待遇计算。因此,该网友每月264元的养老金待遇,可能与在深圳的仅有1年的缴费年限有关。
同时,黄险峰表示,目前深圳市人大正在对现行《条例》进行重新修订,根据新的《条例》,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可在其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各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新的《条例》2013年年初有望正式出台,届时该网友在内地的缴费年限将一并纳入养老待遇,并自领取养老金的当月起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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