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并明确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这是官方今年至少第四次强调落实带薪休假。然而现实情况中,“无假可休”、“有假不敢休”或是“放弃 休假”则成为常态,对于大多数职场人士而言,带薪休假似乎是“镜花水月”,看起来很美却难以触摸到。
“很多人都以为带薪年假是一种福利,只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一些国企的员工才能享有。实际上,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每个劳动者都应该享有。”谈到带薪休假,西安市某民营企业人事主管杨乐伟说。
为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破解“带薪休假”难题,早在《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前,西安市政府就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适用范围、休假期限和休假计划制定和执行等内容均做出了详细规定,有效推动了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地和执行,为破解“纸上福利”加速助力。
睡在纸上的福利
据了解,1994年劳动者带薪休假制度就已写入《劳动法》,其中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年起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对带薪休假制度进行了细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个劳动者都应享有5-15天不等的带薪年休假,如果年休假职工未休的,单位要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然而,人社部的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带薪休假落实冷热不均,且底层和非公劳动者是没有带薪休假的重灾区。
“我毕业3年,待过的单位都没年假。”在西安读大学的张莉,毕业后去了深圳工作,提到年假,她有些无奈,“给私人老板打工,平时请个事假都难得要命,请多了还要担心老板不高兴,影响年终奖。你说还能提带薪年假吗?想都不要想!休假是小事,丢了工作就麻烦了。”
相比张莉的“无假可休”,在某国企工作的高乐则是“不敢休”。
“应聘的时候,人事部门给我们说了年假的制度,工作1年后就可以有5天的年假,工作10年后就有10天的年假,当初觉得福利真好,休假还有工资拿,结果发现想得太美好。”高乐说,有好几次想请年假,但最终还是打消了念头。
当被问及原因时,高乐解释道,作为销售人员,奖金提成和业绩紧紧挂钩,根本没有休假的“闲情逸致”;而且领导没有休假,身边的同事也没有休假,一个人请假显得格格不入,有可能在领导面前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今后升迁。
除此之外,农民工及临时工也难以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
常年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刘,当木工已经有些年头。“天气好的话早上六七点出工,晚上干到十点左右回去休息,工地都在赶工期,周末也不休息。”老刘说,现在工资都是按天算钱,不干活就没钱。
当法律规定和现实执行“脱轨”,当制度落实碰上“领导意志”,让人不禁产生了疑惑:带薪休假明明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为何却成为“睡在纸上的福利”?
“带薪休假喊了多年:西安力破“纸上福利”(图)”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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