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借人参保小心惹麻烦
社保局提醒:如涉嫌骗保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保人姚淑娟当年将身份证借给嫂子办理社保卡,导致自己的社保卡头像不是本人,惹了不少麻烦,近日她申请重新更换制卡。市社保局正调查其情况并启动其嫂子虚假身份参保的调查处理,并提醒广大参保人: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借与他人参保,如果涉嫌骗保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社保卡头像非本人需重办
近日,在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所辖企业公明楼村新星幼儿园参保的姚淑娟到光明新区公明社保站反映其社保卡的头像不是本人,系其表嫂当初借用其身份证参保所致,申请重新更换制卡。工作人员按工作流程受理了申请,拟在调查情况后做相关业务处理。同时,也将启动其嫂子虚假身份参保的调查处理。
为何参保不需到窗口审核身份?
为什么会发生借用他人身份证也成功参保的情况?为什么参保时不需要到社保窗口进行身份审核?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社保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所谓自行申报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送社会保险申报等一系列社保机构规定的资料,可采取直接到窗口、邮寄、网络的方式申报。截止11月底,我市5个险种参保总人次突破4515万左右,每年市内外流动的员工达380多万人次,为方便企业和员工参保,市社保局采用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为全市30余万家企业提供参保、缴费查询等服务,无需员工本人到前来窗口办理,既方便了企业、员工也大大节约行政成本。
鉴于庞大的参保人群,如果每位参保人都来社保窗口进行身份审核,将给参保人带来极大的不便。事实上,以现有的人力(全市社保系统在编人员仅1104名)也无法做到。
借身份证参保或承担法律责任
员工身份证如确实存在盗用情况,可及时向市社保局反映,该局将在核实清楚情况之后进行相关处理。同时,该局每年采取抽查的方式对相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依据目前的情况,绝大多数企业都能严格按照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做好员工参保申报工作。
市社保局呼吁:员工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借与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需自行承担,如果涉嫌骗保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企业在为员工申报参保时,一定要按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认真对照查阅员工的资料。同时,今后该局也将继续调整完善参保方式,加强审核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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