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我国实际。
“渐进式”包含多层含义
胡晓义说,综合分析我国劳动力供求和老龄化程度等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参考国际经验,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现状和诉求,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既能确保政策调整前后平稳过渡,也不会对当期的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
“根据我们对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初步学习和理解,‘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包含着多层含义。”胡晓义说,“一是要提前若干年预告,不能今年宣布明年就实施,而要让公众、特别是相关群体有必要的准备期。”
二是要分步走,比如先从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从人力资源替代弹性系数低的群体开始,逐步扩展到各类群体。
三是要迈小步,比如每年只延迟几个月,小步徐趋,用较长的一段时间完成平滑过渡。
四是要多措并举,在延迟退休的同时,严格控制提前退休,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开发更多适合中老年人又不与青年人争夺工作机会的岗位,加强中老年人技能培训,并研究支持中老年人就业的扶持政策等等,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相关群体的不利影响。
延迟退休确需提上日程
“退休年龄是一项重大社会经济政策。”胡晓义说,“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和蕴含矛盾看,确有必要将研究延迟退休年龄问题提上日程。”
胡晓义说,目前我国城镇人均预期寿命达75岁以上;加上劳动条件改善,平均劳动强度比以前大大降低。如果继续维持较低的退休年龄,一方面不利于调动中青年人劳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也得不到持续、合理提高。
同时,我国总的就业形势依然是劳动力供大于求,但2012年首次出现劳动力资源总量绝对下降的现象,比上年减少345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预示着未来我国劳动力将逐步进入供给总量减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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