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备受全民关注的公车改革在酝酿20年后全面启动。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新方案出台后,有的官员说:车补这么低,以后不出差了。(人民网)
笔者认为,个别官员的这种说法,无论是赌气也罢,还是撒娇也罢,是缘于对政策的误读,说到底是缺乏工作责任的表现。
一方面,车补不等同于差旅费。改革方案明确表示,“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这就明确了,对公务交通补贴涵盖范围以外的远距离公务出行,依然是有差旅费保障的。
另一方面,公务交通补贴不等同于干部个人福利。既是公务交通补贴,自然是要用于公务行为,不是给干部普遍地涨福利、提待遇。公务交通补贴既姓公,那就不能为节省补贴,该出的差不出了,该干的事不干了,“懒政”滋生,贻误工作。
公务用车改革因为与领导干部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多年来,在一些地区试行,成效差异也很大。此次国家从顶层设计,从中央和国家机关改起,明确了具体的标准和措施,人民群众对此是认可的、支持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大力支持和拥护。毕竟,公车改革不仅仅是一场针对公车的内部改革,更是一次对公权力的约束过程,是作风建设,更是权力规范。相信通过公车改革,公车私用、公车乱用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将得到再次的提升。(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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