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4种上下班途中工伤情形进入实施层面。用人单位为什么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过程中哪些环节会耗时较长?针对大家印象中工伤认定难等问题,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了春城晚报记者的专访。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和公民的权利。大家往往容易把“不予受理”和“不能申请”两个概念混淆。“不予受理”通常是因为以下几种情况: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定时限;没能按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省人社厅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抓好参保扩面工作,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参加了工伤保险后如果发生工伤,通过社会统筹的工伤保险制度,可分散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的经济费用,减轻这些单位的事务性负担,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可以得到应有的保障。
1.什么是工伤?
答:用人单位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不认怎么办?
答:有分歧,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保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
答:认定耗时长有3种情况——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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