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丽娟报道 小张今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外企工作,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条款不仅涵盖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内容,还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家及大连市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双方发生住房公积金争议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小张欣喜地表示:“将缴存住房公积金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对公司是一种约束,对自身权益是一种保障,有利于以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在大连安家落户。 ”
为督促用人单位自觉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构建更加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去年以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规章,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磋商,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写入劳动合同,以增强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约束,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记者发现,大连市在新修订印发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已增加了上述条款,使缴存住房公积金成为该市劳动用工的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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