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大学生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的,但新生入学一般都在9月初,等到完成一系列参保手续后,学生拿到医保卡也要到11月下旬。近日有不少学生表示,担心会在两个月时间中出现医保衔接空当,无法享受医保,希望7、8月在录取工作期间,学校可以一并帮忙办理社保。7月3日,针对上述问题,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社保局。
一般11月才拿到医保卡
据悉,深圳市将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保险和社康门诊。深圳市教育局也于2010年要求全市学校及学生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一定保费补助,对于学生的人身意外伤害提供保障。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市各高校学生参加深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和深圳市教育局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人数比例较高。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发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有学生反映,每年大学新生入学时间基本为8月底9月初,而大学生医保参保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中旬,待学校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指导学生填报完申报资料,完成一系列参保手续后,学生拿到医保卡已经到11月中下旬,导致学生自入学到拿到医保卡的约两个半月的时间里,无法享受医保服务,出现空当期。
一些学生担心在此期间,学生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得到报销和补助。对于参加医疗保险的老生,由于社保局扣费时间约为每年10月中下旬,在扣费成功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也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服务。
建议新生报到即拿卡
由于各个学校基本可以在每年7月份左右完成招生录取工作,针对学生担心的这个问题,深圳市两位政协委员张小纲和杜勤也早就注意到了,“可以在7月份就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提前为新生办理大学生医保,将新生名单上传至社保系统、提前缴费、制卡,确保新生一来报到入学,就可以拿到医保卡,解决空当期问题。”
张小纲和杜勤也都建议,可以要求各学校先上传新生名单至社保系统作为就诊看病的依据,等学生入学后再办理医保卡,但是在新生入学以后到拿到医保卡的空当期内,学生就诊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待学生拿到医保卡后,去当时就诊看病的医疗机构凭医保卡返还相关医疗费用。同时建议市、区社保部门能够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与各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校进行对接,及时解决学校、学生在办理医保卡或持医保卡就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尽可能避免出现信息不通畅、问题解决不及时的问题。
其实可先垫付后报销
深圳市社保局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大学生办理首次参保手续,先通过学校上传学生信息。上传成功后,由本人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的“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补录个人信息,打印《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学校办理,经学校受理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审核的。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实上,虽然学生不能一申报就拿到医保卡,但是因为大学生参加的少儿医保的缴费年度和其他参保人的并不相同,“当月就会生效,并且当月就享受待遇。”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是不存在衔接空当的问题。学生可以在未拿到医保卡的时候,把医疗消费凭证留好,“到时候再回来报销即可”。
关于政协委员提到的可以提前进行医保参保工作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是没有必要的。有些学生即便录取了,也未必会去报到,所以都是要统一等到学校新生进行报到后,再由学校提交相关的资料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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