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缩短,领取年限却变长,原来可以平衡的养老保险缴领方案就可能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从而导致新空账的产生。要使今后养老保险新的空账不再产生,需要建立一种动态调整机制,对影响养老保险总体缴领平衡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养老保险的缴领方案进行微调。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等于平均退休年龄减去开始工作年龄。从开始工作年龄看,由于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延长,因此开始工作年龄有变大的趋势。如统计数据显示1964年中国人均受教育年限为2.5年,1982年为3.2年,1990年为5.5年,2000年为7.1年,2005年为8.5年,我们预计2020年达到11年左右。如果平均退休年龄不变,那么缴费年限有缩短的趋势。
养老保险的领取年限等于平均寿命减去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退休年龄)。中国人均期望寿命在不断提高,1960年43.46岁,2005年72.5岁,2010年73.5岁,预计2015年74.5岁,2020年77岁。平均寿命延长,如果退休年龄不变,领取年限有变大的倾向。一方面缴费年限缩短,另一方面领取年限变长,这样按照预计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设计,原来可以平衡的养老保险缴领方案就可能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从而导致新空账的产生。
要使新空账不产生,延长退休年龄当然是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因为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同时影响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退休年龄的推迟可以使缴费年限延长,领取年限变短,从而使养老保险的缴领产生新的平衡。因此,可以考虑更有弹性的退休制度,给予职工一定范围的退休年龄选择权。
延长退休年龄并不是唯一的政策选择,还可以有很多配套方案,譬如说,可考虑缩短现行的小学六年、中学六年、大学本科四年、硕士三年、博士三年,总共22年的标准受教育学制。通过考虑缩短国民受教育的年限,尤其是缩短小学和中学受教育的年限使国民提早参加工作、提早缴费。
此外,拓宽养老保险资金来源渠道(如国有股减持、国有股分红、接受慈善捐赠等),放宽在职员工缴费率范围(尤其是个人账户缴费率应更有弹性,给予缴费人更多的高缴费率选择权),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等,都可以使得养老保险的领取计划产生新的平衡。从这个角度看,要使今后养老保险新的空账不再产生,也许更需要的是建立一种动态调整机制,对影响养老保险总体缴领平衡的因素进行监测,从而对养老保险的缴领方案进行微调,减少养老保险新空账的产生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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