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就业,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四项举措推动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一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实施资金助推。通过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扩大贴息范围,优化和简化现行贷款担保审批流程,调整贷款偿还模式启动对符合条件的成长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业务等方式来帮助失业人员解决资金问题。
二是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创业培训“增点扩面”,开展创业实训试点,积极引进目前在国外广泛实施的模拟公司创业实训技术,采用欧洲模拟公司中国中心的师资培训、教学资料开发等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创业专家指导团队建设,强化专家援助,延伸创业服务,开展“一人一策,一企一策”的帮扶指导,提升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
三是开展“青年创业见习计划”试点,促进未就业青年就业。选择有示范意义的创业成功企业,作为青年创业见习(实训)基地,由见习基地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岗位,安排未就业青年进入基地企业进行见习,学习优秀企业管理方式和技术,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早日实现就业。
四是完善机制,提高服务。建立全市统一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健全创业项目社会征集、专家论证评估、多形式多渠道发布的服务机制,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支持。通过推动创业孵化园建设,不仅为入园的微小型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的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还将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方案评估、证照办理、经营管理指导、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的技术支持服务,以此来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最终帮助失业人员创业成功,实现再就业。
通过以上措施,力求形成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后续服务等创业一条龙服务,推动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逐步扩大就业。(来源:市劳动保障局 林彩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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