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志新)市人社局昨日呼吁和提醒: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年审快要结束,我市仍有31.99万人未参加年审,为保障离退休人员享受社保待遇,请仍未年审的退休人员尽快到社区参加年审。
从今年3月12日开始,我市2012年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年审启动。目前,中心城区已年审78.62万人,未年审31.99万人,占应参加年审人数的28.93%。其中,参加养老保险和医保的有10.57万人未年审,仅参加医保的有21.43万人未年审。
市人社局介绍,未按时年审将会影响社保待遇的正常享受,导致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或领取。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将会使医保待遇受到影响。据悉,直到本人赴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审手续,才能恢复正常享受。
市人社局表示,为加强人性化服务,我市已实行数字化、网络化、高效化管理服务。在中心城区内,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常住地社区或邻近社区,本人都可办理年审或补审。
对于特困退休人员,开通“即时支付”方式,使退休人员能及时补办,及时享受社保待遇。对于高龄、鳏寡孤独、空巢及行走不便、偏瘫、卧床不起等情形的离退休人员,各社区社服工作站建有台账名册,年审时上门服务。对居住在养老院、福利院或老年公寓的离退休人员,可采取预约上门、集中年审服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原城中村村改居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员,本人持户口、居民身份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离休人员和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持户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遗属本人持户口、居民身份证、遗属待遇核发证、社区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五七工”、“家属工”和原未参保的集体企业职工、“返城回汉”等退休人员,参加我市社保并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也需本人持户口、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在社区年审。年审必须是本人亲自办,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退休人员居住在外地,可由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办理认证手续。协助认证工作以方便退休人员为原则,可委托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助办理。也可以本人返回时办理年审。
退休人员居住在国外,应出具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出具居住国所在地公证机关证明。此外,近几年来,我市对居住在境外的退休人员尝试采取了预约视频认证年审的办法,受到欢迎和认可。
“31.99万人未参加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年审”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51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