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民工看病有了好消息,今后转诊到广州的病人不用回深圳再来报销,可直接在广州8家医院刷社保卡记账,基本医疗部分的费用社保最高可报销70%,这是记者近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记者了解到,以往农民工医保参保人转诊到广州治疗,需先行支付现金,回深圳后再进行报销。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市社保局决定今后广州市所有能为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记账的定点医院,都对我市按规定转诊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开通刷卡记账功能。
目前广州开通刷卡记账的定点医疗机构已有中山大学中山眼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共8家医院。
此外,根据规定,农民工医保参保人转诊也需符合一定条件,即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患病种属于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属于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符合条件者还需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指定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异地就医介绍信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常转诊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广州的定点医院住院时,起付线为400元,院级支付比例为7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支付。
“也就是说,除去起付线部分及自费部分,农民工基本医疗部分的费用社保最高可报销70%。自行转诊的参保人,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20%记账,人均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与综合医疗保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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