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报销不封顶
成都明年起实施两项医保新政
本报讯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26)日公布,2014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将全面实施覆盖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新制度、覆盖所有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新办法,旨在健全和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城乡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据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属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新增项目,参保人员只需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报销水平总体不低于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费用的50%.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合并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费用超过了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最高报销90%、且报销总额不设封顶线。
而重新修订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也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一是增加了门诊特殊疾病种类,将“重症肌无力”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取消了原办法对“血友病”仅学生儿童可申请的限制,拓宽了保障覆盖面。(本报记者 金泰)
“重特大疾病报销不封顶 成都明年起实施两项医保新政”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4953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