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了,黄福华的维权之路还没走完。
2011年,48岁的黄福华在永康鑫宝工贸公司打工时,查出了矽肺。之后,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2012年,“开胸验肺第一人”张海超也加入维权,免费担任他的代理人。
昨天,张海超第8次来到永康,他和黄福华一起走上法庭,要求企业补足1500多元每月的伤残津贴差额。
张海超说,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标准给员工办工伤保险。导致员工出了工伤后,拿不到应得的工伤赔偿。
而针对企业少交工伤保险的情况,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职工维权变得困难。这次永康之行,张海超不仅想帮黄福华拿回应得的伤残津贴,还要让更多人知道这个法律盲点。
一场官司
企业按最低档交工伤保险
职工伤残津贴每月少拿1500元
昨天上午9点,坐在原告席上,黄福华有点无精打采。
尘肺病人呼吸不畅,容易累。在庭审中,黄福华一度趴在座位上休息起来。
经过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伤残鉴定,3年后,黄福华的维权之路终于走到了最后一步—企业赔偿。
由于没有办理好代理人手续,张海超这次坐到了旁观席。黄福华的律师张士谦宣读了诉讼请求。
他们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车费等10多万元。另外,还要求企业支付伤残津贴差额1531.45元/月,支付日期从2013年7月算起。
黄福华认为,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最低档,核算后为1941元/月给他缴纳工伤保险。而他的实际收入为3892元/月。
由于用人单位少交了社保,现在他只能拿到每月1600多元的伤残津贴。而按照足额计算,他能拿到每月3100多元。这中间的差额,需要企业补足。
然而,在庭审中,被告并没有直接回应这个问题,反而釜底抽薪,拿出了一张有黄福华签字和指印的承诺书。承诺书中写道,黄福华根据工伤保险领取伤残津贴后,不再追究企业的任何责任。
在庭上,黄福华否认了这份承诺书,并提出申请笔迹和指纹司法鉴定。这次庭审,以出人意料的方式休庭。
法律空白
企业少交工伤保险
金华只有市区规定企业要担责
虽然将用人单位告上了法庭,张海超和张士谦并没有胜诉把握。
律师说,用人单位少交工伤保险导致职工拿不到应得的伤残津贴,然而针对企业的这种行为,《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没有具体规定,使得这种权利救济成为劳动保障维权的法律难题。
有些省(市)注意到了其中的不足。“比如北京、河南、广东等部分省(市),这方面有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少交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并支付差额。”
目前,浙江方面还没有类似明确规定。2006年,金华市正式实施的“关于印发《金华市区贯彻执行〈工商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十条明确规定责任归用人单位。
但是,这个《通知》是针对金华市区的,对永康并不能直接适用。
所以,在庭审中,张士谦做了一个小动作。在引述《通知》时,将“金华市区”中的“区”字省去不念。
“企业没缴足工伤保险尘肺病职工每月少拿1500元补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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